AIGC 标识新规下,AI 短视频创作者要做什么
政策类 · 2026-10-27
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对 AI 生成内容提出了显式与隐式标识要求,内容平台已陆续落地"AI 生成"声明入口。本文梳理与短视频创作者直接相关的要点与自查清单。
政策核心:两类标识
根据国家网信办等部门发布的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(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),AI 生成合成内容需要:
- 显式标识:用户能直接看到/听到的提示——视频角标、片头提示文字等,说明内容由 AI 生成。
- 隐式标识:嵌在文件元数据里的生成属性信息,肉眼不可见但平台可核验。
对创作者的实际操作影响就一句话:发布 AI 生成的视频时,主动勾选平台的"AI 生成"声明。主流内容平台(抖音、视频号、小红书等)已提供该入口。
创作者自查清单
- 整条 AI 生成的视频:发布时勾选 AI 声明,不要心存侥幸——平台有隐式标识核验能力,被检出"未声明"比"声明了"的后果重得多。
- 部分 AI 参与的视频(AI 配音、AI 修图):按各平台细则执行;一般而言 AI 辅助剪辑与全 AI 生成的要求不同,关注平台创作者中心的最新规则。
- 素材来源留痕:AI 生成的画面/配音,保留生成记录(逐日 AI 的项目数据完整保留每镜的生成来源与参数,恰好满足留痕需求)。
- 不碰伪造类内容:用 AI 伪造真人言论/形象(换脸、仿声)是《办法》与《深度合成规定》明令禁止的红线,与标识无关,直接违规。
为什么"主动声明"反而是好事
平台对 AI 内容的态度是"要求声明、而非禁止"——声明后的内容进入正常推荐池,配合优质内容一样可以起量。真正的限流风险来自:低质批量搬运 + 隐瞒 AI 属性。把声明做规范,把内容做扎实,AI 生产工具(包括自部署方案)就是完全合规的产能杠杆。
本文为一般性信息整理,不构成法律意见;具体执行以平台最新规则与监管解释为准。


